我公司现有一批大型客车废旧动力电池物料,其中:比亚迪CK6120LGEV2型号车辆709辆,电池包额定电量为324kWh/辆;比亚迪CK6121LGEV型号车辆371辆,电池包额定电量为324kWh/辆;上汽万向SWB6121EV60车辆120辆,电池包额定电量为322.56kWh;额定电量总量约为388627.2kWh。现拟对该批废旧电池资源化利用后进行销售,拟销售价格62,579,866元(不包括拆卸及运输费用)。要求60~65日左右完成提货。
1.要求购买方向我方支付合同总价10%金额的款项作为履约保证金;若乙方违反合同义务,甲方有权扣除该笔履约保证金。
2.货款采用预付的形式,预付款进度如下:
(1)在合同签订后的第2日,购买方向我公司支付合同总价的25%;(2)在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,购买方向我公司支付合同总价的25%;(3)在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,购买方向我公司支付合同总价的25%;(4)在合同签订后的45日内,购买方向我公司支付合同总价的25%减去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后剩余的金额。根据双方交付的实际情况,若我司实际交付货物总金额超过预付款金额的,购买方应按要求提前支付下一阶段预付款。
3.若有需求的用户愿意高于上述拟销售价格购买该批产品,请在2024年3月15日15:00之前书面盖章的报价函、公司营业执照发送至以下邮箱:18858808660@163.com
报价函内容应包含总价、CK6120LGEV2型、CK6121LGEV型、SWB6121EV60型分类别价格;最终以总价为准。
4.购买人应在我司通知购买人拟成交后的2日内,将报价总价10%金额的报价保证金汇入我司账户,若购买人未按时足额支付则视为购买人报价无效。成交后,报价保证金可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。
联系人:魏工,联系电话:18858808660
公示期:2024年3月13日~3月15日
杭州市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
2024年3月13日